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珂瑪認證培訓有限公司驗證流程說明[详情点击]
驗證申請、收費規定[详情点击]
KSR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认证标志使用规定 [详情点击]
抱怨、申訴及爭議處理程序說明 [详情点击]
公 开 性 承 诺 [详情点击]
申請方/獲證組織的權利和義務 [详情点击]
KSR 管理委员会委员通讯录 [详情点击]
认证机构公平竞争规范-管理体系认证价格暂行规定 [详情点击]
关于GBT1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转换公开文件[详情点击]
 

珂瑪认证培训有限公司證書之授予、保持、更新、扩大、缩小、暂停和撤消說明

一、 授予

於正式稽核後,若無任何缺失,稽核員製作稽核報告經由驗證經理審核後發證,若皆為次要缺失,客戶完成矯正預防措施,並由稽核員確認書面矯正報告,稽核員確認書面之矯正措施無誤推薦發證並撰寫報告,由驗證經理審核發證,若有主要缺失,客戶於規定時間內完成矯正預防措施,由稽核員確認成果必要時需至現場做確認,稽核員確認矯正預防措施無誤推薦發證並撰寫報告由驗證經理審核發證。

二、 保持

取得證書後,客戶需依品質系統標準、品質系統文件及驗證合約之要求維持品質系統之正常有效地運行,證書有效期三年。

三、 更新、扩大、缩小

若客戶之驗證範圍有所變動時,需以正式之書面通知告知珂玛认证培训有限公司,並由珂玛认证培训有限公司針對增 / 減列之情事,酌予考量增加稽核之人天數。

四、暂停

若有下列情形,本公司将暂停贵客户之证书:

1.贵公司之已验证管理系统持续地或严重地不符合验证要求,包括管理系统有效性之要不符合要求。

2、贵公司未依要求的频率下执行追查或重新验证稽核,超过12个月。

3、贵公司自愿请求暂时终止。

五、 撤銷

若有下列情形,本公司有權撤銷發予客戶之證書並終止合約,若經撤銷證書之客戶於通知後半個月內未繳回註銷之證書,則本公司將予以公告:

1. 严重不符合,暂停资格后三个月未能实施有效矫正。

2. 获证组织产品经国家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或顾客投诉产品质量有影响人身安全、环境的重大不合格,如经调查、核实是由于质量体系失控所造成的,且在规定时间内未对体系采取纠正措施。

3. 获证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十二个月暂停证书使用,超过十八个月)接受证后监查的将撤消认证资格。

4. 未依承诺维持其品质系统之正常运作。

5. 体系认证证书持有方,对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违反规定要求,未依照要求停止使用者。

6. 证书持有方在证书有效期到达前未提出重新申请或在有效期内提出注销的,可注销其获证资格。

驗證申請、收費規定

本公司依申請者規模之大小,列出執行初次評鑑、定期稽核及每三年重新評鑑所需要之人天數如下。

员工数

审核时间

现场审核时间

A

B

C

1-10

2

2

2.5

 

11-25

3

2.5

3

 

26-45

4

3.5

4.5

 

46-65

5

4.5

5

 

66-85

6

5.5

6

 

86-125

7

6.5

7

 

126-175

8

7.5

8

7

176-275

9

8

9

7.5

276-425

10

9

9.5

8

426-625

11

10

 

9

626-875

12

11

 

9.5

876-1175

13

12

 

10

1176-1550

14

12.5

 

10.5

1551-2025

15

13.5

 

11

2026-2675

16

14.5

 

12

2676-3450

17

15.5

 

12.5

3451-4350

18

16.5

 

13

4351-5450

19

17

 

13.5

5451-6800

20

18

 

14.5

6801-8500

21

19

 

15

8501-10700

22

20

 

16

10700

依此类推

 

注:“审核时间”包括进行档评审、审核组专业知识准备、现场审核和最终报告的时间。

表内各项审核时间的适用范围:

A-        为一般情况下的审核时间;多现场组织总部的审核时间;

B-        为当存在增加审核时间的因素时(如:①涉及≥3个工作地点;②工作人员使用不同语言;③相对于员工数量,现场相当大,如林业及伐木01.06④法规管理要求程度很高,如食品03、医药13.01、医疗器械19.11⑤体系覆盖的产品涉及3个大类)的审核时间;

C-       为当存在允许减少审核时间的因素时(如:①组织不负有设计责任;②组织中有半数及以上员工从事同一种简单的活动,如纺织品及纺织制品04、电子产品装配19.08、非专营店的零售29.13)的审核时间。

 

〞總計〞一欄係稽核人天數,指所有必須之作業,包括文件審查、小組簡介、計畫、稽核及與ISO 9001評鑑及定期稽核相關之最終報告,但不包括交通時間。 驗證費用:依所議定之人天費用計算,客戶另需支付下列費用:

1. 差旅及其他費用(如交通費、住宿費、寄報告之郵遞費等):以實際費用計算之。

2. 附加稅:以上費用未含--%附加稅(依當地稅法收費)。

1、樣本規模

1.1在每一場所少於50 名雇員為例,每次審核最少訪問的場所數量為: 初次審核:樣本量宜為分場所數量的平方根(y= ),上入成整數。 監督訪問: 每年的樣本量宜為分場所數量的平方根與係數0.6 的乘積(y=0.6 ), 上入成整數。 複評: 樣本量宜與初次審核相同,然而當其品質管制體系在三年中被證明有效時, 樣本量可乘以係數0.8,即(y=0.8 ),上入成整數。 另外,每次審核(首次/監督/復審)都必須對總部進行審核。

1.2當認證機構對擬認證的品質管制體系覆蓋的活動的風險分析顯示出與下列因素有關的特別情況時,宜增加樣本量:

a) 場所規模與雇員數量

b) 活動和品質管制體系的複雜性

c) 作業方法的差異

d) 所從事活動的差異

e) 投訴及其糾正措施與預防措施的記錄

f) 任何跨國情況

g) 內部審核結果

1.3當組織有多層次等級系統(如:總部/國家級部門/地區性部門/地方分部)時,上述規定的首次審核抽樣模式適用於每一層次。例如:

1個總部:每個審核週期中進行審核(初次/監督/複評)

4個國家部門:樣本量=2個,其中最少1個隨機樣本

27個地區性部門:樣本量=6個,其中最少2個隨機樣本

1700個地方分部:樣本量=42個,其中最少11個隨機樣本。

2、審核時間

2.1正常情況下,每個場所的審核人日數宜與CNAS-CC12 的附件2 的圖表中所列的數一致。

2.2當考慮到那些與具體場所無關而只對總部進行審核的條款時,可減少審核時間。

2.3活動的複雜性是另一個需考慮的因素。

2.4不允許減少對總部的審核時間。

2.5初次審核與監督審核的總時間(可理解為對每個場所的審核時間與對總部的審核時間的總和)不宜少於將同樣規模和複雜程度的活動集中在單一場所(即:公司的全部雇員在同一場所)所計算出的審核時間,在多數情況下,它將是多得多。

3、增加場所

3.1 在新的一批場所申請納入已獲證的多場所網路時,每批新的場所宜被視為獨立的一組以確定抽樣量。在這批新的場所增加到證書後,宜將新的場所合計在以前的場所內, 以確定在以後的監督審核或複評時的樣本量。 付款方式:評審完成後以現金或即期支票繳付所有費用,其餘定期稽核費用請以現金或即期票於每次定期稽核完成後繳付。

注:上表依據:CNAS-CC12:2006

KSR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认证标志使用规定

亲爱的顾客: 您好!

为了保证CNAS徽标、国际互认联合徽标、认可标识、国际互认标识与认可证书的正确使用,防止误用、滥用徽标、标识和误导性宣传,维护CNAS的信誉,使用规定如下:

1、 总则

本规定提出了获得认证的组织使用KSR签发的认证证书、认证标志及相应的认可标志的准则,明确了KSR和获得认证的组织管理和使用认证证书及标志的权力和义务。

2、获得认证组织的权利和义务

2.1 遵守认证协议的相关规定。

2.2 可以在各种宣传品上,如产品说明书、广告、信笺及名片上使用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

2.3 可以在展销会或其他业务洽谈会场合宣传和展示认证证书,或向需方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照片,在宣传时仅就获准认证的范围作出声明。

2.4 认证证书的使用必须完整,不可进行证书内容涂改。

2.5 不能以任何误导的方式使用认证文件、认证标志和报告,或其中任何部分,并暗示产品或服务得到认证。

2.6 不可以将认证标志直接用在产品上,只有在诸如注明"本产品是在管理体系通过了×××××××(如:ISO9001等)认证的工厂里制造"的情况下,方可将认证标志使用在用于运输产品的包装箱上。

2.7 不可以在试验室测试或计量报告中使用认证标志或证书。

2.8 如获得认证的组织在宣传品上使用相应的认可标志时,应注意认可标志与KSR认证标志必须以能显示两者关系的恰当排列方式同时使用。

2.9 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进行认证宣传时,应遵守KSR的规定,不得进行使人误解或未授权的声明。

2.10当获得认证的组织被KSR暂停/撤销认证资格时,该组织应停止使用认证证书及认证标志,并按照珂玛认证培训有限公司要求交回认证证书、销毁现有的全部认证标志。

3、KSR的权利和义务

3.1 遵守认证协议的相关规定。

3.2 根据获得认证组织的需要,对认证证书及标志的使用规定进行解释。

3.3 当获得认证的组织违反本规定时,有权通知获得认证的组织暂停使用认证证书及标志或撤销认证。造成严重后果的,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

4、标志使用的排列方式:

4.1 CNAS徽标的使用。

4.1.1 CNAS具有唯一的徽标,拥有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并受法律保护,其他机构和个人未经CNAS的书面允许不得使用CNAS徽标。

4.1.2 CNAS徽标可用于CNAS认可证书、公开出版物、文件、办公用品、宣传品、网页宣传等,可采用印刷和电子图文等方式使用。

4.1.3 在特定情况下,CNAS徽标也可以使用除基本颜色以外的其他单一颜色。

4.2 IAF-MLA/CNAS联合徽标

4.2.1 IAF-MLA/CNAS联合徽标由IAF-MLA标识和CNAS徽标并列组成,式样如下:

4.2.2 国际认可论坛(IAF)拥有IAF-MLA标识的所有权。

4.2.3 CNAS是国际认可论坛(IAF)和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PAC)多边承认协议(MLA)成员,并与IAF签署了《IAF MLA国际互认标识许可协议》,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IAF-MLA标识。CNAS拥有IAF-MLA联合徽标使用权,CNAS不允许其他任何机构使用该徽标,也不授权其他机构使用。

5、认证标志的制作

5.1 珂玛认证培训有限公司的标志采用金色,CNAS标志采用基本颜色为蓝色或黑色。

蓝色:C:00 M:80 Y:0 K:0 黑色:C:00 M:0 Y:0 K:100

6、CNAS认可标志的使用

6.1 在颁发的认证证书上使用CNAS的认可标志或"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字样与认可注册号。

 

抱怨、申訴及爭議處理程序說明

親愛的顧客,您好:

感謝閣下選擇珂瑪認證培訓有限公司為貴公司驗證的伙伴,亦希望您可提供予我們寶貴的意見,以提昇珂玛认证培训有限公司之作業品質。

一、 貴公司連絡人

任何值得建議的事項

1. 若有任何與品質系統有關的問題或對我們作業上的建議,歡迎您來電或傳真聯絡。

2. 珂玛认证培训有限公司會於接到您的寶貴意見後一週內以書面或電話回覆。

二、對於投訴、申訴及爭議有關品質驗證申訴流程說明:

1. 若對品質系統驗證的結果不滿意,歡迎您來電或傳真聯絡。

2. 當接到客戶投訴時,受理人員需填寫客戶投訴及驗證申訴處理單並由驗證經理判定權責單位,權責單位於接到客戶投訴及驗證申訴處理單後需於一週內分析原因並提出對策,待驗證經理確認後交行政人員。行政人員以書面回覆或將口頭回覆內容記錄於客戶投訴及驗證申訴處理單上。

3. 當接到貴公司客戶驗證申訴時,受理人員需填寫客戶投訴及驗證申訴處理單(QP-06-01A)交予管理審查小組。

4. 管理審查小組需召開會議以判定驗證申訴的情節以分析原因並提出對策。

5. 驗證經理以書面回覆或將口頭回覆內容記錄於客戶投訴及驗證申訴處理單上。

6. 若客戶對驗證經理的回覆不滿意時可再次提出申訴,由管審會召開,決議後由總經理負責回覆。

本公司在接到您寶貴意見之後,將即刻處理以滿足您的需求並竭誠的為您服務。

本季重点课程推荐

1 ISO14001:2004 版审核员转换课程(3天),办班时间2005年9月下旬

2 ISO9001:2000 注册审核员课程(5天),办班时间2005年8月下旬

3 OHSMS 18001 注册审核员培训课程(5天),办班时间2005年10月下旬

培训服务指南:

1. 可与各地相关机构合作办班,合作事宜请电话联系,021-68675017、68675087、68763181洪老师。

2. 可根据企业的不同需求,结合企业特点就近为企业培训服务进行案例教育或实践教育,具体事项请电话联系或面谈,,021-68675017、68675087、68763181金小姐。

3. 外地学员可介绍住宿和代购回程票,请事先联系。

4. 报名地点:上海市向城路29号爵士大厦B座28楼A室,可电话报名,也可传真报名或E-mail。

5. 邮 编:200122

6. E-mail:ksr@ksrtwn.com.tw / rose@ksrtwn.com.tw

7. 联 系 人: 021-68675017、68675087、68763181金小姐。

 

公 开 性 承 诺

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的要求,為在開展管理體系認證工作中確保認證活動的可信性、客觀性、公正性和非歧視性,本機構特做出如下承諾: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品質管制體系認證的法律、法規及標準,遵守國家管理體系認證機構有關認可要求

2.本公司不提供任何方式的諮詢服務,獨立簽署認證合同 。

3.本公司的專職審核員不以任何名義從事認證諮詢活動,不應任何組織要求為其提供內部審核。兼職審核員兩年內不參與曾為其提供過諮詢的組織的認證審核活動。

4.堅持管理體系認證服務向所有申請人開放,不附加過分的財務或其他條件,不以申請人的規模或是否是某一協會或團體的成員及已認證供方的數量來阻礙或作為提供認證的條件。

5.管理體系審核遵循認證標準或與其職能有關的引用文件所給出的要求,當某一特定計劃需對這些檔做出解釋時,本機構將指定具備技術能力的人員進行規範化的解釋。

6.本公司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管理體系認證收費標準,嚴格執行《認證機構公平競爭規範-管理體系認證價格暫行規定》。

7.本公司不以盈利為目的,堅持不以不正當的手段參與業務競爭,在與申請人交往洽談認證業務時,只介紹本機構已被認可的業務範圍和專業審核能力。

8.以國家規定的認證審核人/日數和費用標準洽談合同,執行中國認證認可協會關於《認證機構公平競爭規範-管理體系認證價格暫行規定》的規定,不提供回扣或仲介費(認證申請人或申請經辦人、認證專案介紹人等)。

9.獨立地開展認證審核,對審核結論的評定、認證決定不受外來因素影響,嚴格要求全體工作人員都要遵守職業道德。

10.接受認證申請單位、國家、行政、社會公眾等各方的監督。

 

申請方/獲證組織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申請方的權利

1、 申請方按具體情況自由選擇諮詢單位(本公司不進行諮詢)。

2、 對不適宜參加本次檢查的檢查員提出異議。

3、 對公司發生申訴、有投訴或爭議時,可參見公司《申訴、投訴和爭議處理程序》。

二、 申請方的義務

1、 按認證要求提供必須的,完整的、真實的檔和資料,申請方的認證範圍內如有多場所,應隨申請檔同時如實提供多場所詳細清單,包括名稱、位址、驗證範圍、員工人數。

2、 制定現場審核檢查時陪同審核檢查的工作人員(該工作人員應與受檢查部門無關)。

3、 為審核小組提供審核必要的工作條件或依雙方約定執行。

4、 交納審核費。

三、 获證方的權利

1、 在證書有效期內,按規定使用認證證書及認證標誌。

2、 有申訴及投訴的權利。

四、 获證方的義務

1、 始終遵守《認證認可規範》檔的有關規定。

2、 向認證公司及時報告获證的品質管制體系擬定實施的更改或可能影響其符合性的更改,包括(但不限于)与下列方面有关的变更:

A) 法律地位、經營狀況、組織狀態或所有權;

B) 組織和管理層(如關鍵的管理、決策或技術人員)

C) 聯繫地址和場所;

D) 獲證管理體系覆蓋的運作範圍;

E) 管理體系和過程的重大變更;

3、 及時向本機構提供申請方的投訴。

4、 在各種媒體(例如:檔、小冊子或廣告)中對認證的宣傳,應符合本公司的要求。

5、 正確使用認證證書和標誌,只能用證書證明其管理體系符合了特定的標準或其他引用文件不能用認證證書來暗示其產品或服務得到了公司的批准。

6、 當被暫停或撤銷認證資格時,應立即停止涉及認證內容的廣告及有機產品的銷售,並按本中心的要求交回所有認證檔及證書。

7、 按合同規定交納認證及有關費用。

KSR公正性委员会委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单位名称
职务
1
王通文
珂玛认证培训有限公司
总经理
2
林茂德
珂玛认证培训有限公司
公司验证经理
3
周治華
昆山台協副會長/華東台商子女學校
副會長/副校長
4
周 辉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认可监管处
处长
5
徐晓峰
上海宇恒电器有限公司
董事长(主席)
6
郭亿慈
广达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资深经理

 

认证机构公平竞争规范-管理体系认证价格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优化认证市场竞争环境,有效遏制恶性低价竞争,引导认证机构会员自觉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以品牌、信誉、质量、服务为主要竞争手段,着力提高认证的有效性,促进认证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中国认证认可协会章程》、《中国认证认可行业自律公约》,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认证机构会员所开展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管理体系认证活动。

第三条  协会负责组织本规范的实施。认证机构会员应 执行本规范,并在需要时配合协会开展相关工作。全体会员对本规范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 原则和要求

第四条 为了更好地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按照申请认证组织的规模(员工人数)并考虑其他影响认证工作量的因素,在鼓励优质优价的基础上,形成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管理体系认证最 低限价(总价,不含交通费和食宿费)。

(一)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最低限价:

员工人数在65人以下,初审最低限价为12000元;

员工人数在66-125人,初审最低限价为18000元;

员工人数在126-275人,初审最低限价为21000元;

员工人数在276-1000人,初审最低限价为33000元;

员工人数在1001-4000人,初审最低限价为45000元;

员工人数在4001人以上时,每增加一个审核人日,认证收费最少增加2400元。

(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最低限价:

根据申请认证组织环境因素复杂程度的不同,按高复杂程度、中等复杂程度和低复杂程度,分别设定最低限价:

员工人数在30人以下,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22000元、20000元、13000元;

员工人数在31-100人,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33000元、26000元、20000元;

员工人数在101-500人,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48000元、38000元、29000元;

员工人数在501-2000人,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68000元、55000元、40000元;

员工人数在2001人以上时,每增加一个审核人日,认证收费最少增加2400元。

(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最低限价:

根据申请认证组织风险程度的不同,按一级、二级、三级风险程度,分别设定最低限价:

员工人数在30人以下,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22000元、20000元、13000元;

员工人数在31-100人,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33000元、26000元、20000元;

员工人数在101-500人,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48000元、38000元、29000元;

员工人数在501-2000人,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68000元、55000元、40000元;

员工人数在2001人以上时,每增加一个审核人日,认证收费最少增加2400元。

(四)两体系结合审核初审的最低限价为相应的两个单体系初审最低限价之和的75%;三体系结合审核初审的最低限价为相应的三个单体系初审最低限价之和的65%。

(五)监督审核的最低限价为相应初审最低限价的1/3;复评的最低限价为相应初审最低限价的2/3。

(六)考虑管理体系覆盖产品的特点、复杂程度和行业风险,其他管理体系标准认证的最低限价可在以上限价基础上增加收费。

第五条 认证机构应承诺在实施相关认证活动时,自觉执行国家制定的认证收费标准,实际认证收费不低于相应的最低限价。

第三章 实施与监督

第六条 认证机构应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将上季度认证价格执行情况上报协会。报送内容包括:季度发证总量、执行本规范最低限价的项目数量、未能执行本规范最低限价的项目数量,其中未执行的项目要列出获证组织名称、认证类别、获证组织规模、环境因素复杂程度及行业风险等级、认证收费及未能执行本规范最低限价的原因等。

第七条 认证机构一次性交纳公平竞争信誉保证金10万元。拒不交纳公平竞争信誉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会员资格。

公平竞争信誉保证金由协会设立专项账户进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公平竞争信誉保证金产生的利息返还认证机构。

第八条 协会定期或不定期地以组织同行评议等方式,对认证机构的认证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 各认证机构应信守承诺,模范执行国家制定的认证收费标准及本规范的要求,积极向协会反映其他认证机构的价格违规行为。

第十条 协会应对被反映的涉嫌违规行为进行调查。认证机构实际认证收费低于最低限价的,或虽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不低于最低限价但在一个认证周期内以明显低价向同一客户提供其他认证服务的,视为价格违规行为。

第十一条 鼓励社会各界对认证机构执行国家制定的认证收费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章 违反规范的调查与处理

第十二条 协会对在监督检查或调查中发现的认证机构价格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处理。

(一)协会在监督检查或调查中发现认证机构一年内出现价格违规行为次数较少,涉及的组织规模较小,没有造成其他负面影响的,责令其立即纠正,并给予书面警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协会责令其立即纠正价格违规行为,给予内部通报批评,并处交纳违约金1-3万元。

1.监督检查或调查中发现认证机构一年内出现价格违规行为次数较多,在行业内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的;

2.不接受协会组织的监督检查或调查工作的;

3.瞒报、拒报认证价格执行情况的。

(三)协会在监督检查或调查中发现认证机构一年内频繁出现价格违规行为,并在行业内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的,经协会常务理事会通过,责令其立即纠正价格违规行为,给予公开通报批评,并处交纳违约金5-10万元。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协会理事会通过,予以除名,将其违反公平竞争规范的事实给予公开通报,并处交纳违约金10万元。

1.监督检查或调查中发现认证机构在一年内频繁发生价格违规行为,严重违反本规范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2.一年内累计2次不接受协会组织的监督检查或调查工作的;

3.一年内累计2次瞒报、拒报认证价格执行情况的。 对拒绝交纳违约金的违规认证机构,则在其公平竞争信誉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并责令其补足公平竞争信誉保证金。

第十三条 协会对认证机构违反本规范规定的行为做出处理后,向国家认证认可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通报。

第十四条 认证机构若对协会的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于收到违规处理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协会提出申诉。

协会应对申诉内容进行再次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告知申诉人。

必要时,协会可将违规处理决定提交常务理事会进行复议。常务理事会的复议决定是最终决定。

认证机构若对协会常务理事会的复议决定有异议,可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反映。

第十五条 违约金原则上用于价格违规行为的调查和处理,包括对反映经查证属实的认证机构价格违规行为的单位及个人给予奖励。处违约金的,一次性奖励违约金的30%;未处违约金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

第十六条 协会对各认证机构执行本规范的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第十七条 组织开展行业自律活动,是协会的日常工作之一,所需经费由中国认证认可协会解决,不另向会员收取。

第十八条 协会必须对执行本规范的相关认证机构提交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协会有义务为举报人保守秘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规范经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协会会长签署后生效。

第二十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规范由中国认证认可协会负责解释。

 

公开文件---关于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转换公开文件

1、目的

为有效开展GB/T 19001-2008/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标准的实施和转换,确保符合国家认监委和认可委关于转版相关要求,特制订本公开文件。

2、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已获得珂玛认证培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KSR)QMS认证的客户依据GB/T19001-2000标准向GB/T 19001-2008标准认证的转换;同时也适用于向KSR新申请QMS认证组织依据GB/T19001-2008开展的初次认证审核。

3、引用文件

3.1 CNAS-CC01:2007《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

3.2 CNCA《关于做好GB/T19001标准转换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3.4 CNAS《认证机构实施依据GB/T19001-2008 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认可转换说明》

4、术语与定义

转换:已获得CNAS认可的以GB/T19001-2000 为依据的QMS认证转换为以GB/T19001-2008为依据的QMS认证。

CNCA: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KSR:珂玛认证培训有限公司

获证组织:已通过KSR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获得KSR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客户。

5、转换工作总要求

ISO 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国际标准已于2008年11月15日正式发布,中国等同采用的国家标准GB/T 19001-2008也已经于2008 年12 月30日发布,并于2009年3月1日正式实施。修订后的国家标准不仅对原文变化部分做出了修改,同时结合我国采用GB/T 19000族标准的实践,对很多地方做了修正,更清晰、明确地表达标准的要求。为做好标准转换工作,并以标准转换为契机,提高申请组织、获证组织及人员对标准的认识与理解,促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性的不断提高,实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的一次整体提升,国家认监委、认可委和认证认可协会对2008版标准的转换工作均提出了明确要求。

GB/T 19001-2008的实施是一次战略机遇,获证组织应利用QMS认证转换的契机,深入研究GB/T 19001-2008,准确理解标准的目的和条款的内涵,不断提高QMS认证的有效性。获证组织应依据2008版标准的要求,识别原对2000版标准的要求理解是否不同,如有不同,需要确认新版标准对其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的影响,并制定必要的改进措施,以提高其QMS 的有效性。

6. 获证组织标准转换要求

6.1 总体要求

获证组织应围绕转换过渡期的基本要求,对按照GB/T19001-2008 实施转版认证准备工作进行总体策划。应理解标准的要求,识别现有管理体系在满足新版标准方面的存在的不足和缺失,以确定是否需要对目前的质量管理体系作适当地调整和完善,并尽快地按新标准的要求实施和运行现有的管理体系。

6.2 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

由于新版标准没有增加新的要求,获证组织需针对标准变化部分的内容(可参照标准附录B),评价新版标准对现有管理体系文件是否有修改的必要性,对文件进行修改和完善。如果现有的文件已充分满足要求的,仅依据2008版标准简单参照修改相关的手册、程序文件即可。

新版标准再次强调鼓励组织采用“过程方法”来管理所识别的过程,对于过去尚未完全采用“过程方法”的组织,需要特别关注过程的定义、过程的顺序和相互作用。还应特别注意到新版标准在对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方面进一步增强了灵活性,并更加注意与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及其他标准方面的兼容性。

6.3 对人员培训的要求

组织应识别人员培训的需求,培训的对象应包括管理层、内审员和从事影响产品要求符合性工作的人员。主要培训内容的确定应基于准确理解2008版标准要求为目的,重点是新版标准的变化部分,培训的方式可由组织自主选择。

6.4 转换的基本要求

6.4.1 组织的管理层和员工应了解和掌握新版标准中变化部分的要求,管理层应确认对现有管理体系与2008 版标准之间的差异进行了识别,并提供其证据。特别是通过管理体系对“过程方法”的应用,增强了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效与产品质量,增强了以最终产品质量和顾客满意为关注焦点的意识。

6.4.2 识别并明确了适用于产品的法律法规要求;

6.4.3 获证组织根据产品特性和行业的特点清晰的定义了组织的“产品”;

6.4.4 组织对“外包过程”进行了识别,并能够提供证实组织对于外包过程的控制的相关证据。

6.4.5 依据GB/T19001-2008 标准实施了内审和管理评审;

6.4.6 及时与KSR联络,针对按照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审核或转换相关事宜进行了沟通和确定。

7.转换时间要求及转换方式

7.1转换时间安排

自2009年3月1日至2009年11月15日,新申请组织可自愿选择按照GB/T19001-2000标准或者GB/T 19001-2008标准申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KSR鼓励新申请认证组织采用GB/T 19001-2008标准申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这期间KSR将采用GB/T 19001-2008为审核标准, 若组织质量管理体系执行违反新标准, 将依观察项,向组织提报.自2009年11月15日起,审核过程中若违反GB/T19001-2008标准, 将提列不符合项, 要求企业改善。

对于已按2000标准获得KSR认证的获证组织,应于2010 年11 月15日前完成新版标准证书转换工作; 从2010年11月15日起,所有已经颁发的依据GB/T19001-2000的QMS认证证书将自动失效。

7.2转换方式

7.2.1通过监督或再认证进行新版标准的转换:

a. 应在2009年11月15日前实施再认证审核的获证组织,KSR鼓励应尽量策划安排依据2008 版标准进行审核,以便颁发新版标准的认证证书。

b. 如由于某种原因,a.条款情况下获证组织仍维持依据2000版标准实施再认证审核,必须注意策划在获证后最近一次的监督审核中进行2008版标准的转换,否则证书截至到2010年11月15日自动废止。

c. 从2009年3月1日新版标准实施之日起至2009年11月15日2000版标准作废止,如获证组织在认证周期内还有正常的监督审核,则可以策划利用监督审核进行新版标准的转换。

7.7.2通过专项审核进行新版标准转换。

8.申请转换的程序

8.1 获证组织申请转换的条件

a. 完成了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转换修改并已实施;

b. 组织的内审员具备了按GB/T19001-2008 实施审核的能力;

c. 完成了按照2008版标准实施的内审和管理评审;

8.2 申请

获证组织在满足以上申请条件后,向KSR 提出申请,对于通过再认证审核进行转换的组织,填写《管理体系认证申请书》,并依据其中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对于通过监督审核或专项审核进行转换的组织,填写《变更申请书》,需要提交修订后的手册、程序、识别的法律法规清单、按新版标准实施的内部审核报告和管理评审输出资料。

8.3 合同安排


通过再认证或专项审核转换的获证组织,经评审合格后签订认证合同或转换审核补充协议,对于通过监督审核转换的获证组织,则不需要再签订合同,继续执行原合同。

8.4 文件审核

对于通过监督审核或专项审核的获证组织,在进入现场审核前应提交修订后的手册、程序,由确定的审核组对文件进行审核,获证组织应就文审当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以便按照要求顺利进入现场审核。

8.5 现场审核

8.5.1 对于转换审核而言,审核程序、审核方式没有原则变化。

8.5.2 在认证审核的过程中,关注质量管理体系实效和产品质量,以最终产品质量和顾客满意为关注焦点。

8.5.3 KSR将通过现场审核,掌握获证组织修订和完善其质量管理体系的情况,并最终评价其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8.5.4 KSR派出的审核组成员均通过CCAA认可的培训机构组织的新版标准转换培训或研讨,并取得合格证书

8.6换发证书

经过现场审核证实体系确已符合2008版标准要求并经KSR认证决定后,可向组织换发新版标准的认证证书;

8.7 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描述

a. 认证证书的结构保持不变;

b. 认证依据标准改为GB/T19001-2008/ISO9001:2008;


c. 通过监督审核或专项审核进行转换的组织,换发的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与原证书相同;通过再认证实施转换的组织,换发的证书有效期重新算起3年有效。

8.8转换认证收费及人日数

8.8.1通过监督审核和再认证审核转换时,严格按国家有关认证收费的标准规定执行。审核费仍维持原合同中监督审核费或再认证审核费;新版标准所增加部分的审核不另收费。审核人日数保持原监督审核和再认证审核的人日数。

8.8.2通过专项审核实施转换的组织,按照实际发生的审核人日数收费。原则上为增加一次监督审核的人日数及费用。